肥东县2025年路灯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ADDHZ0007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肥东县2025年路灯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5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2025年06月27日09:00时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5年06月27日09:00时
3、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更正为: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服务中心四楼C区4楼7号开标室
4、疑问: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投标人认证”中“3、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的疑问。建议调整为:投标人具有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回复: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投标人认证”中要求“3、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经进一步查证后,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认证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认证对安全要求的侧重点虽然不同,但均能满足本项目对安全的要求,故将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投标人认证”中“3、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更正为:“3、投标人具有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5、疑问: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中投标人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太阳能路灯供货及安装业绩得2分的疑问。太阳能路灯属于路灯的一部分。为体现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证原则,能否调整为投标人具有路灯或太阳能路灯供货及安装业绩的得2分或者改为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一致具有路灯供货及安装业绩即可得分?
回复: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具有太阳能路灯供货及安装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路灯供货及安装业绩,为体现项目的一致性,故将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投标人业绩”更正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路灯供货及安装业绩得2分。注:(1)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业绩均认可,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2)若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不可重复计分”。
更正日期:2025年6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农村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龙泉路8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服务中心四楼东北角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1-******
附件信息:
附件下载:
肥东县2025年路灯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5ADDHZ0007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肥东县2025年路灯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5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更正为:2025年06月27日09:00时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5年06月27日09:00时
3、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更正为: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服务中心四楼C区4楼7号开标室
4、疑问: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投标人认证”中“3、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的疑问。建议调整为:投标人具有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回复:招标文件“评分细则”“投标人认证”中要求“3、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经进一步查证后,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认证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认证对安全要求的侧重点虽然不同,但均能满足本项目对安全的要求,故将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投标人认证”中“3、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更正为:“3、投标人具有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5、疑问:关于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中投标人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太阳能路灯供货及安装业绩得2分的疑问。太阳能路灯属于路灯的一部分。为体现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证原则,能否调整为投标人具有路灯或太阳能路灯供货及安装业绩的得2分或者改为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一致具有路灯供货及安装业绩即可得分?
回复: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具有太阳能路灯供货及安装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路灯供货及安装业绩,为体现项目的一致性,故将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投标人业绩”更正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路灯供货及安装业绩得2分。注:(1)已完成或正在履约的业绩均认可,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得分。(2)若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不可重复计分”。
更正日期:2025年6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中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农村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龙泉路8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服务中心四楼东北角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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