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县中部礼品城智能停车场项目(二期)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管理局
监理人(全称):******有限公司上蔡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上蔡县中部礼品城智能停车场项目(二期)
2.工程地点:上蔡县境内
3.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包含内容、图纸答疑(如果有)、设计变更(如果有)等;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专用条件;
5.通用条件;
6.附录,即:
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经政府评审后工程结算价的百分之零点柒玖。
五、期限
1.监理期限:
自2024年4月20日始,至2025年4月15日止(当业主或施工企业因其他因素造成工期延误时,监理服务期限顺延)。
六、双方承诺
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七、合同订立
1.订立时间:2024年4月17日
2.订立地点:******管理局。
3.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
(此页无正文)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法定代表人: (签名)
或授权代表人: (签名)或授权代表人: (签名)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话: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传 真: 传真:
******银行: ******银行:******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上蔡支行
帐 号: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