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平和县支行营业厅维修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有限公司受******银行平和县支行委托,对******银行平和县支行营业厅维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FJYSZZ(2025)采购09号。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三章。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2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4.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4.6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 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资信证明注明“复印无效”等意思表达的,应提供原件,若开具的资信证明属于电子形式,提供彩色打印件视同响应本项要求);
(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缴税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3)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查询结果网址),在评标时将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4.7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注:(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5年6月 11日至2025年6月17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5: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
获取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52号亨利苑1幢15A
5.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注:未在规定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名称须与获取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6、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7月3日09: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52号亨利苑1幢15A,逾期提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25年7月3日09:00(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52号亨利苑1幢15A。
8、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8.1、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8.2、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8.3、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9、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若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工作日,则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之前,将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拒绝传真、电邮、电话形式等其它形式)******有限公司,口头提交质疑澄清的问题不予接受。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银行平和县支行
地址:福建省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北路103-16号至103-21号
联系人:林耿勇
联系电话:0596-******、******
******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工业路526号华润万象城一期S2栋4层
联系人:蔡女士
联系电话:******
附1:招标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预算审核价(元)
| 最高限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招标内容及要求 |
1 | ******银行平和县支行营业厅维修改造项目 | 1项 | 436298.17(含暂列金20000元)
| 436298.17(含暂列金20000元)
| 860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注: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的所有费用。
3、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他人,若发现转包、分包他人,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