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清流县长校镇长校村传统村落重点改善提升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清流县长******************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清流县长校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为******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2025年清流县长校镇长校村传统村落重点改善提升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预算书为准;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暂列金103946元),下浮率10%,即发包价:******.9元。
2.3.工期要求:5个月;
2.4.标段划分(如果有):/;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文物保护施工验收规范》和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为福建省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并在福建省文物局备案,具备合格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司。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省级以上文物主管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和相关行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法院失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4)******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3.7.确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11日至2025年06月13日17:30前,将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后扫描以pdf格式(标题需备注公司名称)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逾期视为放弃(未按照pdf格式发送视为放弃,且不另行通知)。
3. 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3.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5年06月16日10:00分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邀请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5年06月16日-2025年06月18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履约保证金:/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根据明人社〔2022〕159号《三明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五副);投标承诺******人民政府,逾期视为放弃。投标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7、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
联系人:倪女士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中铁三局5楼
联系人:小马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认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年月日看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招标项目名称)的“招标公告”,并确认(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法人章或签名)
联系人(必填):
联系电话(必填):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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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清流县长******************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清流县长校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为******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2025年清流县长校镇长校村传统村落重点改善提升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预算书为准;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总投资为******元(其中暂列金103946元),下浮率10%,即发包价:******.9元。
2.3.工期要求:5个月;
2.4.标段划分(如果有):/;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文物保护施工验收规范》和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为福建省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并在福建省文物局备案,具备合格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司。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省级以上文物主管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和相关行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
3.6.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法院失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4)******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3.7.确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11日至2025年06月13日17:30前,将确认函(格式详见附件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后扫描以pdf格式(标题需备注公司名称)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逾期视为放弃(未按照pdf格式发送视为放弃,且不另行通知)。
3. 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3.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5年06月16日10:00分在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从邀请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5年06月16日-2025年06月18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履约保证金:/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根据明人社〔2022〕159号《三明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五副);投标承诺******人民政府,逾期视为放弃。投标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7、联系方式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
联系人:倪女士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中铁三局5楼
联系人:小马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认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年月日看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招标项目名称)的“招标公告”,并确认(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法人章或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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