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巴彦鄂温克民族乡萨玛街村排水沟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MXZB-2025-0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巴彦鄂温克民族乡萨玛街村排水沟项目已由******委员会以莫发改行审字【2023】171号批准******人民政府,建设总投资208.14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巴彦鄂温克民族乡萨玛街村。
2.2建设规模及内容:矩形排水沟3338.157米,过街简易涵管7道,共计63 米,入户过街盖板64处,共计 320米。
2.3建设工期:45日历天
2.4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00元。
2.5工程质量:达到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委员会评审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下列条件:
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或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资质应在有效期内),若投标人未办理、变更上述资质,则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资质应在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新公司没有开户许可证的须提供基本户情况说明)
⑤项目总工必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
注:1、投标人投标时无需提供资质原件。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内相关信息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2、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注明:本项目无需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