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自然资审〔2025〕2号
我局于2024年3月办理闽西南漳州新能源汽车城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漳州芗城区纵四线以南、漳华路以西、华铺路以北。
******有限公司申请对原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为方便车辆通行,结合金秋路规划方案,对场地内西侧局部道路标高进行相应微调。
2.对项目1#楼南侧(不沿市政道路)建筑立面进行优化,增加实体墙减少玻璃窗,层间线条材质微调为质感涂料,颜色及造型不变,同时为确保风格一致,其余楼栋层间线条材质相应做微调。
调整后总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总指标不变,基本不影响建筑沿街立面。
******有限公司
设计资质:建筑甲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现将拟核准的局部调整方案总平面图进行公告,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告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公告期限内,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等主张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核准办理。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100号。邮政编码:363005;网址:******;联系电话:0596-******,邮箱:******,联系人:张工
??????2.闽西南漳州新能源汽车城项目拟局部微调方案总平面图
******资源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