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滨************
******有限公司办公楼空调设备更新项目
服务交易公告(代交易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办公楼空调设备更新项目 ;
2、项目编号: 滨************ ;
3、项目预算金额: 114944.35 元;
4、最高限价:114944.35 元;
5、合同履约期限:15 日历天,中标人将全部标的物运送 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在标的物送达后按招标人通知要求完成 安装、调试等工作;
6、项目资金来源: 国企资金:100.00% ;
7、采购方式:公开竞标;
8、联合体响应:√不接受 □接受。
二、采购需求
1、主要采购内容: ①空调机组采购安装:含多联式空调 (一拖三)1 套、风管式空调 3 套、立式(圆柱形)空调 1 套、 吸顶机空调 3 套、壁挂式空调 4 套等,包括各种配置件[包括 支架基础、隔震垫、冷媒管、空开、固定材料、保温和包敷材 料、墙体开孔、 吊装等]。项目包括系统全套设备机组、 内外部接管接线及安装调试等,即提供的机组安装调试就位后,只 需通电便可正式使用。 ②旧机拆除约 10 套,含主机、附件等 拆除,拆除后根据发包人要求在园区指定位置堆放。具体详见 清单。
2、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中标人将全部标 的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在标的物送达后按招标人通知 要求完成安装、调试等工作。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标的物全部由中标人自行配送。
3、报价要求:采购范围内总价包干,报价为含设备、安 装、调试等一切费用的含税总价(包括设备、安装、调试、辅 材、服务等实现本项目功能及要求的一切相关费用,采购人不 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三、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项投标或者未划分标项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四、交易方式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方式,电子响应文件无需CA加密,“e见证”交易大厅的网址为 ******/bj-tradding/bidweb/ ,响应人无需到滨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交易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发起人或中介机构和所有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滨好办-交易服务专区(“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e见证”交易大厅)由发起人进行在线解密,响应人在线参加交易活动,系统操作请关注第八点。
五、响应人须知
1、以下条款不符合交易公告要求的,作无效处理:
(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需求及其他实质性内容未响应的;
(2)附件资料(扫描件)未按交易公告要求提供的;
(3)未按交易公告要求签字或盖章的。
2、响应人提交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响应需求、成交质保期/服务期要求最终以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版为准。
3、参加响应的单位在交易截止时间前,通过本企业的CA锁登录“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需“.响应文件”格式,可用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①报价表及报价清单、证明材料。
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如有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④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⑤联合体协议(如有)
⑥其他: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内容
4、参照财政部令第 18 号,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 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交易系统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内容与响应文件中 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文件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 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 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2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 正后的报价经响应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响应人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
六、成交办法
1、成交方法
√ 方案一:最低价法,发起人/中介机构确认响应文件满足交易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后,确定报价最低的响应人为成交候选人。如响应人项目最低报价相同,由发起人通过综合评估确定成交候选人。
2、成交人的确定:发起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成交人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
3、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的 1%,缴纳方式为 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
4、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全部设备到场后经初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 60%;
(2)设备安装、调试结束,验收合格并提交完整资料,支付至合同价的 97%,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余款 3%作为质量保证金。
(3)余款 3%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的,由中标人提出书面申请,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
(4)付款前中标人必须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4日 10时00分00秒(如发生澄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交易文件编制的,发起人应当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若此时距截止时间已不足3日,应延长截止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通 过“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网上提交。
3、现场考察: / 。
4、交易时间: 2025年06月24日 10时00分00秒 。
5、交易地点:响应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会。
八、响应人系统操作须知:
1、本项目使用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业务办理,响应人首先需在“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bhb-company-pc/index.html#/micro-xefw?xefw=%2Fybt%2F 【点击项目交易】)中进行企业注册并进行CA锁绑定(未有CA锁的请网上自行办理******/tcloud/common.xhtml?projId=198) ;然后方可登录该平台参与项目交易公告查看、附件下载和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等业务操作,响应工具下载地址:******/bhb-company-pc/index.html#/micro-xefw?xefw=%2Fybt%2F【点击项目交易】(根据操作手册)安装和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未登录该平台的业务操作行为一律无效;
2、企业注册:点击“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bhb-company-pc/index.html#/micro-xefw?xefw=%2Fybt%2F)的”法人登录“,登录后点击项目交易,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具体操作详见“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的操作手册,企业注册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发起人/中介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响应人名单并进行解密,响应人可在线查看解密情况,若响应文件格式错误不符合交易文件要求的,文件内容缺失或损坏,导致解密时无法正确读取的,由响应人负责。
4、交易全过程中,各响应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解密、符合性审查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响应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响应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响应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响应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5、为顺利实现本项目交易的远程交互,建议响应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 锁、音视频设备(耳麦、话筒、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响应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品茗驱动(可到“易滨通”小额项目综合管理平台下载安装)。
6、响应单位应充分考虑网络及系统平台可能存在的非正常情况,在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尽早完成上传。
7、技术服务电话:朱工0571-******,QQ:******43。
8、业务服务电话:朱工:0571-8******。
9、CA问题联系电话:天谷CA 400-087-8198。
九、异议及投诉处理
1、响应人认为交易活动不符合交易文件规定的可以向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提出异议。对交易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交易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对交易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交易过程结束前提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之前应暂停交易活动,其中对交易活动现场情况有异议的,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应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响应人对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的答复不满意的,或者发起人或发起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文件明确的投诉处理部门小组提出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书面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交易文件明确的投诉处理部门小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补正或是否受理投诉的决定,对受理的投诉应当在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投诉处理部门小组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原则上应暂停交易活动。
5、有下列情形的投诉,不予受理:
1)投诉事项不具体、没有明确请求的;
2)投诉书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3)超过投诉时效的;
4)已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投诉事项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或没有按规定提出异议的。
十、对本交易提出询问、异议、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中介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徐辉/******
联系地址:******街道乳泉路826号10幢601室
发起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孙工/0571-****** (询问、异议)
联系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338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吴工/0571-****** (投诉处理)
联系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338号
2025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