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固原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认定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
2、项目编号:NXSA-2025-ZC008
3、项目名称:宁夏固原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认定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服务
4、采购预算:530000.00元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3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4 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2.5 凡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
(2)投标企业具有安全评价资质。
注:①开标时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原件扫描件附文件相应位置供资格评委审查。
②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网上报名,代理机构不对资格进行初审,供应商因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2025年06月16日至2025年06月2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联系代理机构获取
3.方式:邮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7日09: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地点:******有限公司固原办公区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27日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有限公司固原办公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
地址:固原试验区兴源路1号
联系方式:0954-72966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牛成宁
地址:银川市贺兰县虹桥南街沙海路公园华府巨力大厦泊心公寓1214 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牛成宁
******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16日